通知公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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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进一步畅通学生意见建议反馈渠道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23-12-01105来源:会计学院审核员

各班级:

为切实做好我院学生教育管理工作,听取会计学子对学院发展和管理的意见和建议,及时发现和解决困扰同学们的学习生活问题,及时回复同学们关心关注事宜。学院决定进一步畅通意见建议反馈渠道,具体如下:

一、线上反馈渠道:

1.会计学院院长信箱:lgskjxy@163.com;5271622;

2.会计学院书记信箱:kj66662022@163.com;5271723;

二、线下反馈渠道:

党委书记办公室(综合楼A209);行政院长办公室(综合楼A107);教学院长办公室(综合楼A101)

三、有关说明:

1.上述反馈渠道长期有效,欢迎同学们对学院的管理、建设发展提出合理有效的建议,学院将认真关注同学们的意见和建议,及时解决同学们的困难和诉求。

2.为确保意见建议能及时有效解决,请同学们注意,问题和建议要基于事实和证据,不要进行恶意、虚假投诉和未经证实的反馈。

3.来信人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、法规,应事实清楚、诉求合理、语言文明;不得诬告他人、无中生有或冒用他人名义发恶意信息,侵犯他人隐私;不得从事其它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活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