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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要职责:

一、做好本部门职工思想政治教育和日常行政管理工作。

二、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资产管理的政策、法规,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,制定相关规章制度,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。

三、负责学校招投标采购和竞争性谈判采购的管理工作。

四、负责学校各类物资的市场询价、合同签订、验收入库、货款支付等采购工作。

五、负责各类资产的登记、统计、评估等工作。

六、负责各类资产的转让、折旧、报废等工作。

七、负责指导监督、检查二级资产管理机构和使用部门日常资产管理工作。

八、建立健全固定资产账簿和个人资产登记,做好账目管理工作,维护和保障资产的安全和完整。

九、负责学校房屋的租赁管理工作。

十、负责各类合同协议、原始凭证的存档工作。

十一、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。

主要负责人:

     长:卢卫东   0931-5271615

办公地点:

科研楼  108

上班时间:

工作日上午0830-1200,下午1300-1730